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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民生银行办卡先签“诈骗免责条款” 银监局称不具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9/1/12 22:48:4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您好,请问需要办什么业务?”走进各大银行网点,几乎都会收到这样热情的例行问候。但真要办起业务来,烦恼还真不少。相比互联网金融的方便、快捷,传统商业银行普遍存在不方便、收费高、时效慢等问题,让老百姓感到不舒心。为何互联网金融已解决的问题,在传统银行却没有改善?

  日前,有市民王先生向掌上青岛反映称民生银行开办新卡要签订诸如“若发生诈骗案件和其他风险,与本银行无关”的条款,有不负责任、推卸责任的行为。记者经过探访发现,在申办新储蓄卡完成之前,相关工作人员确实会让签订一份类似风险告知的协议但是里面却含有银行推卸责任的条款。

  接到市民反映,记者随后来到青岛麦岛中国民生银行,表示想要申办一张新储蓄卡。业务员熟练地将记者带到一台自助机前,协助开卡,问题是那个触摸屏非常迟缓,对此业务员表示是全新屏幕,有些问题还不兼容,重复了几次发送验证码之后,终于新卡到手。

  就在办卡结束时,业务员告知记者需要签订一个协议,细则中除了含有风险告知等常规条款,还有诸如“若发生诈骗案件和其他风险,与本银行无关”的不负责任条款。记者向该业务员询问是否发生盗刷等事项,都与银行无关,业务员说这就是个协议,无关紧要。记者再次询问是否可以不签时,业务员一改热情态度,表示“你要真不想签就不签,并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便捷的办卡方式让人满意,但如此不管顾客意愿、推卸责任的做法实在难以理解。如果发生盗刷之类的风险,银行概不负责,连服务都掺了水分,怎么让人信服?”一位顾客说。

  “伴随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机构出现,客户有了全新体验,对于风险保障,传统银行应当提升责任感,重视客户感受,高效及时满足用户需求。”王先生最后说道。

  记者今日致电青岛银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每个银行都有不同方式来处理发生诈骗案件所带来的后果,但风险告知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告知风险的作用,遇到具体事件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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