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分类信息> 文章内容

离婚证丢57年老人卖房难民政局:核实后出具证明

※发布时间:2017-6-22 12:50:4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87岁老人57年前离婚了,如今找不到离婚证,房子卖不了,求助电话打给西城区民政局局长张中喜,张局长举着电话挺为难:“这个,我们很难。”

  西城区发改委、民政局、牛街街道三家单位一把手,昨天走进区12341热线,接听市民来电。三位一把手共接听了25个电话,电话内容特色鲜明:打给牛街街道办事处主任京的电话多与社区有关;打给发改委的6个电话全部反映停车收费不合理;民政局局长张中喜接听的电话集中在补办结婚证和离婚证上。

  87岁的胡女士来电说,自己1960年离婚,至今未婚,现在由于生活困难,要出售名下房产,需要补办离婚证。由于时间久远,老太太忘记了自己是通过法院还是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手续。而通过其所在的西长安街街道查询,婚姻档案不全,只能证明1970年至1975年的婚姻状况是离婚,户口簿上也是“离异”。由于没有过去57年完整的婚姻信息档案,民政局无法为其补办离婚证。

  让老人着急的是,今年初,她已通过中介出售自己的房产,由于没有离婚证,无理相关手续,相关协议本月底到期,老人“可能面临300万元的违约金”。情急之下,她才拨打西城区热线。

  张中喜局长表示,按照目前状况,确实无法为老人补办离婚证明。“结婚证丢了好补,走的都是民政系统,有据可查;离婚有可能走法院,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明。还有的老人甚至以为分居就是离婚,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在婚姻档案不全的情况下,确实无法为老人补办离婚证明”。

  张中喜答复老人说,将与居委会、核实情况,希望这两个单位可以为老人出具相关证明。西城区婚登处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办理此事。“如果房产交易部门只认‘证’,我们确实为力;如果只是证明老人目前的婚姻状况,我们希望可以通过和居委会帮上老人家的忙”。(首席记者 崔红 通讯员刘辰)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或相关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推荐:

  

关键词:东莞卖房手续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